辦理就學貸款--申請條件

『 學 生 就 學 貸 款 』 辦 理 須 知 申 請 條 件

一、 年度家庭綜合所得114萬元以下,在學期間借款人免付利息。

二、 年度家庭綜合所得逾114萬至120萬元之間,利息由借款人(學生)自行負擔半額。

三、 年度家庭綜合所得超過120萬元以家中<2位子女>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的條件辦理者利息全額由借款人(學生)自行負擔。

四、年度家庭綜合所得超過120萬元以上,家中<只有1位子女>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,是不符合就學貸款資格(如已至銀行辦好就貸對保,仍會被註銷資格)


辦理就學貸款--可貸款金額

『 學 生 就 學 貸 款 』 辦 理 須 知 可 貸 金 額

一、若有申請各類減免者,請先辦理減免後再貸款。

二、學雜費、住宿費(不含保證金)依繳費單全部金額、書籍費3000元。

三、校外住宿費11500元。(此項由學生自行決定是否要貸,貸校內住宿費者,不可再貸校外住宿費)

四、書籍費應先全額繳交。

附註:

一、所貸書籍費及校外住宿費均作為超貸,於每學期近學期末時才開始退費。

二、貸款不足學生,開學後請到會計室補學雜費單。


辦理就學貸款--辦理時間

學生可至銀行辦理貸款時間

一、上學期 八月一日開始辦理。

二、下學期 元月十五日開始辦理。


辦理就學貸款--銀行辦理貸款流程

學生到銀行辦理貸款流程


【臺灣銀行已全面實施網路申請--請至就學貸款入口網填寫申請書】https://sloan.bot.com.tw/sloan/sLoanLogin.do

填寫資料(共三份)列印好連同所需攜帶之資料,到台銀辦理-(可至台灣銀行輸入資料並列印)


一、【初辦】:每學期註冊日前憑學生證(新生憑繳費單)、身份證、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及印章偕同保證人(父母親的身份證、印章),親自至台灣銀行任一分行辦理對保。

二、【續辦】:學生本人帶身份證、印章、借款人與保證人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、前次台灣銀行學生就學貸款申請書及註冊繳費單至台灣銀行申請。


辦理就學貸款學生請寄回資料完成註冊程序

學生必須在規定期限內,以郵寄或親自繳回下列資料至學校課外活動組(行政大樓地下室1樓),方算完成註冊程序

一、郵寄期限:新學年度上學期 8月1日到9月3日止
(請以掛號郵寄 地址:苗栗縣後龍鎮溪洲里砂崙湖79之9號 收件人:課指組就學貸款收)

二、應寄回資料

1.台灣銀行學生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(第二聯學校存執)簡稱銀行對保單

2.有超貸的同學務必填妥退費同意書(須填妥請附上學生本人郵局或銀行存摺影本)。

3.學雜費註冊單全繳回

※※※ 未收到繳費單者,請至學校網頁首頁補單

※※※ 具減免資格之學生,請先辦理減免再辦貸款 有問題請洽學務處--就學貸款業務服務電話:037-731963

※※※ 敬請於規定時限內辦理,逾時除可能無法順利辦理就學貸款之外,還必須按校規處分。